艾弗森(Allen Iverson)新秀賽季就初生牛犢不怕虎,成名絕技cross over晃飛喬丹,囂張的宣誓“我不是喬丹接班人,我是第一個艾弗森”,腳踝終結者一代目,不把對手晃暈摔倒不算完、渾身帶傷硬扛OK組合、進球後囂張跨盧指導、一招“側耳傾聽”在我心目中名列囂張回應對方球迷挑釁的第一名,我有時候也納悶,為什麼某人在被全場狂噓時,不用帶皇冠的動作回應。
說來也怪了,但就是艾弗森這種桀驁不馴的性格俘虜了一大批的忠實粉絲,80後的球迷當時被艾弗森迷的不要不要的,四大分衛時代他可是獨領風騷好幾載。他倆的差別可以用“艾弗森是一副壞壞的感覺,莫蘭特(Ja Morant)是一副長壞了的感覺”來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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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弗森從小就混跡貧民窟,每天接觸的都是黑幫分子,他一露面就是一種渾然天成、深得精髓的黑幫大佬范兒,莫蘭特從小家境還可以,根本沒有貧民窟與黑幫相處的經歷,是成年之後為了追求某種刺激才跟不入流的小混混吃喝玩樂,一種小孩子硬裝大人的做作感,才讓你有這個東施效顰的感覺。你在轉播鏡頭里看到的莫蘭特街頭穿搭已經是經過重大改良過的穿衣風格,這里就不得不提當年的“著裝令”。
艾弗森的嘻哈風和滿身的紋身讓NBA迅速蔓延一股嘻哈風,斯特恩在2005年強行推行了“著裝令”,讓NBA 所有球員除了場上打球之外都要穿得像個白領上班族,禁止無袖襯衣、禁止T恤、禁止短褲、禁止髮飾、禁止項鏈…
讓很多人第一反應這項舉措就是針對艾弗森,畢竟艾弗森最鍾愛肥肥大大無拘無束的嘻哈風格,更喜愛粗大的金項鏈和狂野的文身,為什麼斯特恩非要頂著限制人身自由和種族歧視的雙重壓力來推行這個貌似很扯淡的政策,面對艾弗森、鄧肯、弗老大、武聖的公開抗議,不惜祭出最高50萬美金的大棒也要執行下去,原因還是要把黑人球員與街邊的黑幫爛仔做到徹底切割,打造NBA球星是中產階級的良好形象,吸引更多的美國中產階級民眾來看球,畢竟這幫人才是掏錢買票的主力軍。
斯特恩對NBA發展最大的貢獻除了用喬丹開拓了全世界市場,再就是把NBA 這項肘子橫飛、對抗激烈的運動打造成富有觀賞性的正能量運動,讓一群凶神惡煞、素質低下的的壯漢通過人設包裝成為力挽狂瀾的大英雄和勵志的小人物逆襲,這樣才能吸引有閒錢的人坐滿場館,憑此NBA拿到更大的轉播合同,每個老闆都能賺到錢。
所以斯特恩對於富人們深惡痛絕的黑幫匪氣歷來都是毫不留情的嚴厲打擊,像大家熟知的羅斯、馬布里、瓜哥、沃爾,蘭多夫,卡隆巴特勒,佩科維奇,皮爾斯等等,所以斯特恩一直對黑幫保持高度警戒,一旦發現黑幫手勢就痛下殺手進行罰款,將NBA的球員與原生的黑幫生態進行強行剝離,都打造成體面和清白的中產階級,給社會帶來良好的引導。
斯特恩雖然不是黑幫,但他是比黑幫更強勢的老大,沒有人可以損害NBA的利益,比較經典的是就是斯特恩恐嚇“社會我瓜哥”事件,瓜哥的黑幫背景大家都很清楚,所以球迷都戲稱“紐約亂不亂,瓜哥說了算”,這可是一個人就敢堵綠凱大巴的狠角色,但當時斯特恩在瓜哥發生球場衝突時就禁賽15場,瓜哥大聲喊屈不應該罰這麼重,斯特恩就直接警告他,“我知道你住哪里,知道你背後那些人住哪里,我知道你什麼時候睡覺,也知道你什麼時候醒來,所以你最好放下這件事,並且告訴幫派成員。他們安靜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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