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前的今天,魔術隊成了冤大頭。
2000年8月3日,魔術送出Atkins和Ben Wallace,換來了「上帝接班人」,Grant Hill。
從紙面上看,這筆交易魔術血賺。
在剛剛結束的賽季里,Hill場均25.8分、6.6個籃板、5.2次助攻、1.4次抄截,命中率達到48.9%。
在例行賽得分榜中,他僅次於O’Neal和Iverson兩尊大神,高居聯盟第三。
Atkins和Ben Wallace都是不錯的即戰力,但兩人年薪加在一起也只有128萬美元。
為了匹配雙方的合同,他們簽下了起薪分別為300萬和400萬美元的新合同,先簽後換,才達成了交易。
後來的故事,我們都知道了。Hill成為了玻璃人的代表。在太陽浴火重生時,卻已經錯過了職業生涯最好的年華;
Atkins連續兩年場均貢獻12+2+3的數據,完美的火力補充點。
但更重要的,是Ben Wallace。
在活塞的6年間,他4次入選全明星,其中兩次首發;
連續兩年拿下籃板王,其中第一年還同時加冕阻攻王;
5次入選最佳陣容;
5次入選最佳防守陣容,全部一陣;
4屆最佳防守球員,比肩 Mutombo,歷史第一;
最重要的,是2004年,NBA總冠軍。
Ben Wallace是如何在活塞爆發的?換句話說,活塞為何如此鍾愛Ben Wallace?
這個問題的答案,跟活塞為何要看衰如日中天的Hill,其實是一回事。
時光的齒輪撥回到1994年。Hill在首輪第三順位被活塞選中。而在那之前,他就已經名滿天下。
讀大學之前,母親希望他讀喬治城大學;父親則建議他選擇北卡——都是一等一的籃球名校。
Hill最終進入了杜克,成為了一名「藍魔」。
大學的前兩個賽季,Hill就幫助球隊實現衛冕。大三那年,Hill失去了兩位老大哥——Christian Laettner和Bobby Hurley
前者在1992年,以在校生的身份入選了可能(劃掉)是這顆星球歷史上最強的球隊,夢一隊;
後者則是杜克的大腦,進入NBA第一年場均助攻就突破6次。
儘管如此,Hill還是在大四賽季單核率隊殺進了全國總冠軍賽。
這樣的履歷堪稱完美。而在他參加選秀的時機更完美——1994年夏天,NBA剛剛第一次失去了他們最寶貴的財富,Jordan。
在全世界都在為Jordan尋找接班人的時候,Hill出現了。
跟Jordan相比,Hill溫文爾雅的性格和飄逸的球風,甚至更適合作為NBA的招牌。
隨之而來的,是全明星票王等數不勝數的個人榮譽。
貌似完美。如果他身處其他任何一支球隊,我們還有機會將貌似兩字劃掉。
問題在於,他偏偏在底特律活塞啊。
Jordan轉投棒球場,是NBA的大背景。但對於底特律人而言,真正的背景,是後壞孩子軍團的時代。
那是NBA歷史上最臭名昭著,卻也是最成功的球隊之一。對於底特律人而言,那是他們關於籃球,最大的驕傲,最完美的回憶。
絞肉機般的防守,精密程序導出的進攻,是活塞的全部體系。
而如果只能用一個詞描述他們的球風,那一定會是強硬。
100個球迷眼中,99位都不會認為Hill有多軟。如果剩下的1個如此認為,一定是因為他來自底特律。
再加上Hill職業生涯前6年從未能帶隊突破季後賽首輪,底特律人的有色眼鏡便越來越厚。
為了證明自己不是軟蛋,Hill決定在2000年季後賽開打的前七天強行復出。在那之前,他剛剛扭傷了自己的腳踝。
季後賽面對熱火,第一場,34分鐘,9中3,13分、9籃板、5助攻、6失誤、5犯規。
第二場,21分鐘,7中3,9分、2籃板、4助攻、4失誤,中途傷病爆發,退場。
活塞被橫掃出局。
Hill真的夠爺們兒了。但活塞球迷的參照卻是:
1988年總冠軍賽G6,微笑刺客在第三節還剩4分鐘時扭傷腳踝。按照當時的報導,「他的腳踝腫成了一顆球。」
但不到1分鐘,他就回來了。第三節結束,他單節轟下25分,NBA歷史紀錄。
全場,他狂砍43分和8次助攻,6次抄截同樣是總冠軍賽歷史紀錄。
Jabbar的兩記罰球,幫助湖人1分險勝。
如果一定要死去,這樣的死法,才是活塞球迷希望看到的。
而球迷的渴望,也正是活塞管理層的渴望。
還是那句爛俗的話:Hill很好,只是不合適……
不合適活塞的Hill被交易到了魔術,找到了球風同樣飄逸的少年天才T-Mac。
但他的健康,卻留在了活塞。
馬後炮地說,這是一筆改寫了NBA歷史進程的交易。但馬後炮的好處在於,故事的前因後果都無比通透。
就連Hill本人,也會馬後炮地埋怨。
多年之後,Hill還在採訪中怒斥活塞的庸醫耽誤了自己的病情:
「我其實沒什麼選擇,醫生告訴我沒問題,我就打球。」
故事的另一面是Ben Wallace。頂著2米06的身高,場均攬下超過15個籃板和3次封蓋。除了又黑又硬,沒別的秘訣。
那是底特律人的榮光與驕傲。80年代末如此,21世紀初也是如此。
底特律人的榮光於驕傲,跟Grant Hill無關。
僅此而已。
來源: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