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限制歐尼爾、張伯倫他們「橫行霸道」,NBA被迫修改了這些規則!
眾所周知,NBA中隨著時代調整,也經歷著規則的不斷演進。比如之前不被看好的三分球,卻成為如今NBA的主要武器,甚至一支球隊近乎一半的得分也來自三分線外。而籃球規則的變化,無疑會影響運動員的發揮,但是,不知道你們知不知道有些NBA球員由於個人實力太強,居然讓聯盟被迫為他們修改規則?今天我們便來盤點一下,那些因為球員而讓聯盟修改規則的事件吧!
張伯倫(Wilt Chamberlain)無疑是NBA上古時期身體天賦最BUG的球星,同樣,也是因為他異於其他NBA球星的身體,也讓聯盟多次為他修改規則。比如,當年由於張伯倫身高臂長,他幾乎在籃下接到球,站在三秒區外就可以直接灌籃得分,這也讓張伯倫曾在一個賽季場均狂砍50.4分。12英呎的三秒區已經無法限制張伯倫,因此NBA被迫將三秒區調整到16英呎,這才限制了張伯倫肆意砍分的情況。
巴克利(Charles Barkley)無疑擁有著聯盟最強壯的屁股,因此,當年巴克利普遍的得分手段是,背過身拿屁股將對手懟進內線,隨後完成得分。因此當年一場比賽,巴克利恨不得從三分線開始背打對手,利用身體懟進內線,這個醜陋的打法也嚴重影響了比賽的觀賞性,而當時這麼打的不止巴克利一人,同時期的Mark Jackson也是一個套路。因此後來聯盟就設立背身5秒規則,一位球員背身持球時間不能超過5秒,這才讓巴克利背打沒有之前那麼無解。
巔峰時期的歐尼爾(Shaquille O'Neal)是NBA最無解的球員,他不僅擁有強壯的身體,而且還有著靈活的腳步和細膩的技術。但是,歐尼爾也有一個致命的弱點,那就是罰球穩定性差,因此,NBA便出現一個很搞笑的時刻,那就是歐尼爾拿球在籃下打進2分的機率,比主動送他上罰球線的得分效率還要高!因此,NBA鬼點子教練老尼爾森就想出很損的一招,派球員主動犯規歐尼爾,讓他站在罰球線上換取球權,罰中1球不虧,一個沒罰中血賺!因此,當時聯盟出現了同樣很滑稽的一幕,那就是比賽最後時刻歐尼爾需要滿場飛奔,躲避對手的主動犯規。所以,後來聯盟看不下去如此荒唐的一幕,便主動修改規則,限制砍鯊戰術,那就是比賽的最後2分鐘,如果對無球球員犯規,那麼將獲得1罰1擲的機會,不僅有1顆罰球,還會獲得球權,這才讓砍鯊戰術沒有那麼離譜。
球迷圈對哈登(James Harden)有句調侃,說他是「凌晨四點起床閱讀聯盟規則手冊的男人」,畢竟哈登對於NBA的規則牢記於心,總能遊走在規則的邊緣上。比如說當年哈登得分王的那幾個賽季,他造犯規的技術可謂如入無人之境,讓防守哈登的球員十分惱火,防得太靠上,容易被哈登貼上去造成三分犯規;如果退一步哈登又能通過後撤步,讓球員無法對他實行干擾,當時哈登的這個造犯規技術讓無數球隊苦不堪言,正所謂打不過就加入,不少球員也加入造犯規的大軍,讓NBA比賽異常難看。而隨後聯盟也被迫修改關於造犯規的認定,一些主動造犯規並不會被裁判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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