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員買斷的魔幻現實:Aldridge加盟籃網的同時,Luol Deng從湖人領走了500萬美元!
隨著NBA交易截止日的結束,“LaMarcus Aldridge去哪”和“抓猛哥去哪”成為了這場年中轉會大戲的結尾彩蛋。
據名記沃神爆料,Aldridge的經紀人傑夫-施瓦茨確認,他已承諾和籃網簽約。另一名記者Shams透露,Aldridge和籃網將簽下一份為期1年的老將底薪合同。先有Griffin,後有Aldridge,籃網無疑成為了2021年買斷市場上的最大贏家。
近幾個賽季薪資爆炸,再加上巨星“抱團”,各球隊幾乎都在薪水帽以上進行人員和薪資的操作,用空間硬吃大合同的情況極為罕見;高薪的球員也往往很難成為交易的主角——更準確的說法是,球星的高薪往往成為了交易的最大障礙。特別是球隊當打球星發揮出色而垃圾合同極少的球隊,幾乎沒有什麼能力去交易來新的巨頭。反而是球星降薪來投成為了聯盟主流。
基於這樣的背景,從買斷市場上認領球員就成為了爭冠球隊花小錢辦大事的可行操作之一。
買斷和裁員有何不同?
本賽季初,快艇裁掉了中鋒Joakim Noah,後者計畫就此退役。不過,即使就此離開了NBA,Noah依然能夠在NBA每年領到643萬美元的薪水,直到2022年結束。
搞笑的是,Noah在本賽季初的時候甚至是尼克隊年薪第3高的球員。這是為什麼呢?
Noah在2016年夏天轉投尼克,但在此後的兩年里,他受到傷病困擾,沒能出戰太多比賽,個人競技水平也大幅下滑,球隊的戰績也始終沒有什麼起色。於是,想要加快重建進程的尼克想要和Noah協商進行買斷,但Noah並不想少拿錢,拒絕買斷。所以無奈的尼克只能將其裁掉,在接下來的幾個賽季中分期支付Noah的薪水。
“裁員”和“買斷”,是NBA中兩種十分常見的球員離隊的方式。特別是賽季中期,交易截止日之前,這類新聞和流言會頻頻出現。
裁員,顧名思義,就是球隊直接將球員裁掉,單方面與其解除合同,不需要徵得球員本人的同意。裁員之後,球隊需要照付該球員合同期剩下的薪水,而且被裁掉的球員的薪金是仍然被記入球隊本賽季的薪水帽當中的。
而買斷,屬於裁員的一種特殊方式,從Noah的例子可以看到,買斷比裁員要多出一個“協商”的過程,它需要球員與球隊雙方同意才行,具體的買斷金額也需要雙方達成共識。相比於裁員,買斷更像是“和平分手”,但如果有球員像Noah一樣拒絕的話,球隊就無法完成買斷。
通常來說,買斷的具體金額都會比原合同所規定的金額低。比如Griffin——雖然他的剩餘合同還剩下兩年合計約7555萬美元,但Griffin主動放棄了合同中的1330萬美元,這樣一來不僅自己可以加盟一支總冠軍的有力爭奪者(籃網),同時也為活塞隊未來進一步騰出薪資空間提供了幫助,雙方好說好散。而Aldridge也在這次買斷中放棄了725萬美元。
如何認領球員?
按照勞資協議的規定,裁員後該球員的薪水會計入球隊該賽季的薪水帽中。不過,在球隊發起“裁員請求”之後,有一個48小時的“澄清期”——在此期間,其他球隊可以認領該球員。如果在澄清期內沒有球隊認領,該球員將成為完全自由球員,之前的合同也會隨之結束。
如果球隊成功認領了一名球員,球隊會繼承球員的現有合同,並且支付剩下的薪水。裁掉該球員的球隊將從這份合同中完全解放。比如目前效力於菲尼克太陽隊的Frank Kaminsky,他在去年11月與國王隊簽下一份合同,但12月20號就被國王隊裁掉,而12月22日太陽隊認領了Kaminsky,因此他的476萬合同就將由太陽隊來支付。
不過現在的NBA很少有認領的情況出現,主要是因為認領球員需要滿足以下四個條件其中任意一條:
· 球隊有足夠的薪金空間吃下球員合同
· 球隊有不小於球員合同的傷病球員特例,且球員處在合同最後一年。
· 球隊有不小於球員合同的交易特例
· 球員是底薪合同
當前的NBA各球隊,真正擁有薪資空間的球隊極少,本賽季到目前還保留薪資空間的球隊只有三支(尼克、黃蜂、雷霆),其中黃蜂和雷霆還分別只有400萬和260萬美元的空間,很難認領到滿足該空間的被裁球員。
2016-17賽季交易截止日,Andrew Bogut被獨行俠交易至76人,Bogut當時想要去強隊爭奪冠軍,於是和費城達成了買斷協議。火箭當時對Bogut有興趣,但他們沒有足夠的薪金空間吞下Bogut超過1100萬美元的合同,也沒有特例可以使用。最終,Bogut在度過了澄清期之後簽約了騎士,成為了LBJ的隊友。
而那些持有特例的球隊,他們對於特例的使用會慎之又慎,因為傷病球員特例不能拆開用,而交易特例的盲目使用很可能會讓本隊的總薪資“爆炸”。
至於那些被裁掉的底薪合同球員,球隊幾乎完全沒用必要認領他們,因為在自由球員市場可以隨意簽。
因此,周琦當年只拿著部分保障金額的低合同,卻在被火箭隊裁後無人問津,也不是什麼稀奇的事情了。
而當前更多的裁員操作,則是由老東家擔負起球員的被裁薪水,用買斷的方式與球員談妥後,或直接裁掉或“分期付款”——即“延伸條款”。
延伸條款的利弊
作為全聯盟第一“買斷大戶”,活塞在買斷這方面可以說已經是經驗十足了。前有Josh Smith,後有Griffin,活塞買斷這兩人就花費了9200萬美元,如果在加上上賽季的Reggie Jackson,都不用再算其他人,他們為買斷支付的賬單就已經輕鬆過億了。
而Smith和活塞的分手,是人們提到延伸條款時絕對會提到的經典案例之一——
Smith曾在2013年休賽期與活塞隊簽下一份4年總金額5400萬美元的合同,但僅過了一個多賽季,球隊內線三塔(抓猛哥+Monroe+Smith)實驗失敗,大范甘迪在完全不考慮交易的情況下任性裁掉了Smith。
活塞使用延伸條款(剩餘合同年限*2+1)將Smith的剩餘薪金分攤到未來5個賽季,平均每個賽季支付約533萬美元。該延伸支付一直持續到2019-20賽季,也就是說,即使Smith曾經短暫地來到CBA四川隊和BIG3聯賽打球,他每個賽季還是能從NBA領到500多萬美元的延伸支付薪水。
延伸條款對於球隊的薪水帽起到一個“緩衝”作用——通過將該球員剩餘合同中的保障薪水進行延伸支付,緩解球隊該賽季的薪水帽壓力。
同樣的情況也出現在 Luol Deng身上。Deng在2016年的休賽期與洛杉磯湖人簽下了一份4年高達7200萬美元的合同,僅僅效力兩個賽季湖人就與Luol Deng達成了買斷協議,並使用延伸條款分三個賽季支付其剩餘薪水。一直到本賽季,湖人的總薪資中還包括Luol Deng的500萬美元薪水。
延伸條款雖然可以緩解球隊短時間的薪水帽壓力,但其對該球隊帶來的後續影響也是需要球隊總經理慎重考慮的一道選擇題:湖人受到Luol Deng的延伸條款影響,正是這500萬美元導致他們觸發了硬薪水帽,無奈放走了隊內奪冠功臣,而Deng的延伸條款到下個賽季後才會結束。
本賽季表現出色的夏洛特黃蜂在賽季開始前使用延伸條款買斷了Nicolas Batum,雖然短時效益清晰可見(裸簽星海哥),但如果黃蜂隊真的想圍繞三球建隊,Batum每年900萬美元的延伸支付金額勢必會成為最大的建隊阻礙——起碼要到三球新秀合同的第四年,黃蜂才能騰出這部分薪資空間。
延伸條款帶來的弊端顯而易見,這也是活塞隊寧可在下賽季繼續支付給Griffin 3000萬美元,也不願意使用延伸條款的原因。
球星為何會被買斷?
其實無論是直接裁掉還是選擇買斷,都是球隊對接下來本隊球員/薪水帽運作的一個調整:弱隊想要用最小的代價清理隊內高薪球員,從而圍繞新的核心建隊(或擺爛);強隊想在季後賽前進一步補強,為衝擊最終的總冠軍做準備。
騎士和馬刺的處境類似,兩隊目前的情況都是年輕人居多,儘管球隊能夠打出合格的戰績,但球隊更想著眼未來,像抓猛哥、Aldridge這樣年薪高而且會佔據球隊主力位置的球星繼續留在隊中的意義不大,因此球隊選擇和他們和平分手,送他們一個去爭冠球隊的機會。
抓猛哥和Aldridge都已在幾十天之前就和球隊完成了協商,直到他們被交易或是買斷之前,他們不會再登場比賽。騎士和馬刺一直在交易市場上探索著這兩人的價值,但無奈直到交易截止日的最後一刻也沒能用他們換回點資產,所以只能選擇買斷。
不過還是要多說幾句——買斷球員加盟新球隊並非都能得償所願,適配與否也將決定著雙方未來的命運。有些球員確實能為新球隊提供幫助,比如本賽季的Batum;但反例也有很多,比如被老鷹隊買斷後加盟火箭的甜瓜,被馬刺買斷後加盟公鹿的大Gasol,再比如被公牛買斷後加盟騎士的Wade。
所以,至於Aldridge在被籃網從買斷市場上認領之後能夠為他們提供怎樣的幫助,就要讓時間來告訴我們答案了。
來源: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