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份,一場曠日持久的商標戰爭終於落幕。原本大家以為,「喬丹體育」和Michael Jordan(Jordan brand或AJ品牌)的爭議已經結束。當時的審判結果是,「喬丹體育」確實損害了Michael Jordan的姓名權,但「喬丹體育」78個商標中,有74個商標得以安全保留。
儘管「喬丹體育」佔據了優勢,但他們好像並不願意平息事件。近日,媒體報導了兩起因為銷售AJ球鞋,但被標註中文字「喬丹」,而被訴侵權的案件。
具體故事是這樣的:「喬丹體育」認為,目前AJ品牌在中國電商平台上進行銷售,他們將銷售的內容簡介和關鍵標籤用中文字「喬丹」標註,這樣侵害了「喬丹體育」的「喬丹」系列商標專用權。因此,「喬丹體育」希望判決被告停止侵權和賠償損失。
顯然,「喬丹體育」的第一次訴訟沒能成功,但隨後他們繼續上訴。「喬丹體育」再次重申,對方的AJ球鞋標註「喬丹」字樣,容易導致消費者混淆兩者的關係,這種行為是構成了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
事實上,在此前的案件審理過程中,還發生過很多有趣的故事。比如,當時AJ起訴「喬丹體育」商標侵權,但「喬丹體育」否認,分別給出了「南方之草木」、「美好的意思」等,甚至說圖案不是喬丹,而是一個人拿乒乓球拍的形象。
更可惡的是,「喬丹體育」不止薅了Michael Jordan的羊毛,甚至連他的兒子、漢字拼音等商標權都進行了搶注。在「喬丹體育」旗下,還有包括「Geoffrey Jordan」「Marcus Jordan」及其拼音「JIEFULIQIAODAN」「MAKUSIQIAODAN」等16件商標。站在商業角度,你真的不得不佩服他們的腦洞。
然而,「喬丹體育」的做法,真的能夠得到認同嗎?在大部分網友看來,「喬丹體育」的名字本來就是基於Michael Jordan,現在反而來說AJ侵權,簡直是賊喊捉賊。還有球迷吐槽,「這老闆真是個人才!不好好搞產品研發,把腦子全放在法律諮詢上了。」還有很多偏激的網友痛罵說,「真是刷新了我對不要臉的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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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