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籃球已經成為繼足球之後深受全世界人民喜愛的體育運動,奧運會核心比賽項目。而代表當今世界籃球水平最高的聯賽美國籃球職業聯盟(NBA)的比賽更是受到世界人民的收看和關注。
那麼,你知道籃球運動是誰發明的嗎?他的靈感來自哪里?最早的籃球運動有何弊端?早期的籃球規則是什麼?
籃球運動的發明者名叫James Naismith,是美國的一名體育教師。
James Naismith發明籃球運動的過程:
1891年,James Naismith在馬薩諸塞州春田的基督教青年會國際訓練學校(後為春田學院)擔任該校的體育教師,同時也是加拿大麥吉爾大學的美式橄欖球教練,Naismith當時被受任尋找一種有趣易學且可以打發學生無聊的冬季室內體育課的遊戲。Naismith從一種加拿大兒童遊戲中受到啟發,發明了籃球遊戲。
Naismith的籃球遊戲在11月15日初步構思完成,最早的規則沒有運球這一規定,只允許球在球場內傳遞,之後他又編寫了13條籃球規則,其中有12條仍然延用至今。
起初,Naismith將兩隻桃籃分別釘在健身房內看台的欄杆上,桃籃上沿距離地面3.04米,用足球作比賽工具,向籃投擲。投球入籃得1分,按得分多少決定勝負。
Naismith發明了籃球運動之後,很快成為了美國和加拿大廣受歡迎的男子運動,以非常快的速度在其他國家傳播開來。籃球運動在1936年的柏林奧運會中正式被列為奧運會項目,Naismith博士還為那屆奧運會籃球項目的前三名頒發了獎牌。為了紀念James Naismith,美國籃球名人紀念堂以他的名字命名,名叫Naismith籃球名人紀念堂。
James Naismith發明籃球運動的靈感:
加拿大兒童用球投入桃子筐在加拿大被稱之為“Duck-on-a-Rock”的遊戲。
早期籃球運動的弊端:
早期的籃球運動,每次投球進籃後,要爬梯子將球取出再重新開始比賽,很耽誤比賽時間和節奏。以後逐步將竹籃改為活底的鐵籃,再改為鐵圈下面掛網,經過百年的改進形成了現今的籃球規則。
James Naismith制定的早期13條籃球規則:
1、球員可以用單手或雙手向任何方向扔球。
2、球員可以用單手或雙手向任何方向搶、打球,但絕對不能用拳頭擊球。
3、球員不能帶球走。
4、必須用手持球,而不允許用頭頂、腳踢球。
5、不允許球員用肩撞、手拉、手推、手打、腳絆等方法來對付另一方的隊員。任何隊員違反此規則,第一次被認為是犯規,第二次再犯規,就要被強行停止比賽,直到命中一個球後才能重新上場參加比賽。如果有意傷害對方球員,就要取消他參加整個比賽的資格,且不允許替補。
6、用拳擊球就是違反第3條和第4條規則 。
7、如果任何一方連續犯規3次,就要算對方命中一球。連續犯規的意思是指:在一段時間里,對方隊員未發生犯規,而本方隊員接連發生犯規。
8、如果防守者沒有觸到球或干擾球,當球投入籃內並停留在籃里就算中籃。如果球停在籃筐上,而對方隊員觸動了籃筐,也算命中一球。
9、當球出界,球將由第一個接觸球者扔進場內。若有爭論,裁判員將球扔進場內。擲界外球允許5秒鐘,如果超過5秒鐘,球判給對方。
10、主裁判員是球員的裁判,他有權吹犯規。當某隊連續3次犯規,他將通知副裁判員。他有權宣佈取消某隊員的比賽資格。
11、副裁判員是球的裁判,他可決定什麼時候球在比賽中,並要計時、決定球的命中、記錄命中的球數以及承擔通常裁判員應該承擔的責任。
12、比賽在兩個15分鐘內進行,中場休息5分鐘。
13、球命中最多的一方獲勝,如果平局,經雙方隊長的同意,比賽可延至再命中一球為止。
怎麼樣?看了這篇文章,你是不是知道了籃球運動的發明者是誰以及早期籃球的一些情況?James Naismith能發明籃球運動,他是不是很偉大?對此,你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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