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限制大鯊魚、Iverson「橫行霸道」!NBA被迫修改了一系列規則
毫無疑問,儘管NBA已經存在了多年,然而,他的管理者們卻始終跟著時代的變化,不斷革新著這個世界頂尖體育聯盟的規則,讓其始終在世界籃球體系當中,處於一個獨佔鰲頭的佼佼者地位。然而其實,除了為了讓籃球符合當下時代的需求外,在歷史上,聯盟也曾有過為了限制統治力過於強悍的球星,為其主動修改規則的先例。那麼,古往今來,究竟有哪些「橫行霸道」的球星,幾乎憑藉著一己之力,就迫使聯盟為其改變了賽場規則呢?
NO.4:Wilt Chamberlain,統治力:4星級
當張伯倫在59年加入NBA時,罰球區的寬度是3.6米,然而,張伯倫卻常在「小」罰球區外守候,接到隊友的傳球後一個跨步就來到籃底「放」球進籃圈得分,簡直太輕鬆了。
為了削弱其過分強大的統治優勢,聯盟被迫修改多條規則。
第一條就是擴大三秒區,像限制NBA第一位超巨George Mikan一樣,降低這位超級巨人的內線統治力;
第二便是引入進攻干擾球的概念,要知道,如果不這樣做,身高臂長的張伯倫能在籃球在天空任何位置,甚至已經接近籃筐時一把抓下,對方根本無法完成進攻;
第三便是增加罰球時的一些嚴格判定。要知道,張伯倫經常在罰球時直接起跳灌籃。如此匪夷所思的超級天賦,也只能讓我們這些後輩,嘖嘖稱奇,望而興嘆。
NO.3:Charles Barkley,統治力:4星級
Barkley擁有聯盟歷史上最碩壯的臀部,他持球背身進攻時,幾乎沒有球員能夠抵擋住Barkley碩臀的攻擊。於是「Barkley規則」應運而生(也被稱為5秒違例)。
Barkley在進攻端非常善於利用背身單打,有人曾評價Barkley不講理的背身進攻:「Barkley進攻的時候,就拿屁股頂著你,一直頂到你失去平衡,他轉身就是一個跳投。」
因此,為了讓Barkley不至於過於影響比賽的觀賞性,同時,讓比賽的節奏變得更加流暢,在1999-2000賽季,NBA官方推出了「背筐5秒違例」,然而,因為傷病,Barkley在當賽季打了20場球之後,便匆匆退役了。職業生涯打遍天下,卻沒有一枚冠軍戒指,也實屬悲情。
NO.2:Shaquille O'Neal,統治力:5星級
在歐尼爾對籃球規則的巨大推動力下,聯盟接連修改了籃下合理衝撞區、允許了聯防戰術的運用、禁區三秒違例來限制這位超級內線在禁區內的威懾力。這也是為什麼04年Ben Wallace和Rasheed Wallace能夠憑藉聯防絞殺防不住的歐尼爾的原因。另外,他也是繼張伯倫之後,又一位推動三秒區擴大的真正巨人。而合理衝撞區,也是NBA聯盟才有的規則。
此外,規則的改變對天下無敵的大鯊魚,也不是全無益處。針對歐尼爾糟糕的罰球,聯盟還特別規定,比賽最後兩分鐘對無球球員犯規將判罰一罰一擲,以避免出現歐尼爾在最後時刻被對手追得滿場飛奔的尷尬局面。實在可以稱得上是異常貼心了!另外,在鯊魚毀滅那次籃架之後,NBA也加固了所有球館的籃架,以免再遭鯊魚「毒手」——這或許也能算一個改變吧!
NO.1:Allen Iverson,統治力:5星級+
Iverson基本上都是以突然變向,甩開防守人,由於他個子不算高,所以身體十分靈活,有利於進行體前變向和交叉步的運用,即便是Kobe、喬丹這樣的最佳防守陣容的球星,也不得不被晃開。當年AI憑藉著紮實的技術以及與生俱來的速度,讓他的突破顛覆了比賽的平衡。因此聯盟不得不修改規則,當年的防守規則可以包夾但是不可以聯防。所以,只有在Iverson接到球之後,對手才可以過來包夾。所以聯盟被迫被Iverson和歐尼爾合力使聯防合法化,也正是因為這個改革,使得Iverson只能選擇用更多硬撞的方式衝擊禁區,從而早早落下了一身傷病。
此外,由於Iverson在場下經常穿一下嘻哈文化的衣服,戴一些首飾,並有大量紋身,使得自己的形象有點像社會上的小混混,對此聯盟決定,球員在場下和公眾場合必須著商務裝系領帶,不准佩戴手鏈等其他掛飾,頭巾或者其他頭飾也不准許佩戴。但是,不得不提的是,狂放不羈的Iverson,是聯盟潮流文化的領軍者。在他的影響下,球員紋身、潮人裝扮、個性衣著等流行元素,才算是真正進入了聯盟。因此,他也是大多數球員的絕對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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