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傳統文化中,忠孝禮義的地位非常重要。而在這四種美德中,“忠”排在第一的位置。自古以來,就有忠臣不事二主的說法。歷史上有多少忠臣流芳千古,又有多少背叛者遺臭萬年。
那麼這樣的傳統美德在大洋彼岸的美國是否也適用呢?老美沒有中華民族源遠流長的文化底蘊,對於這一套東西並不太懂。但有些美德,放之四海而皆準,在NBA這樣一個物慾橫流的商業聯盟,同樣有一些對自己所在球隊忠心耿耿的人。看看Kevin Durant離開雷霆時所背負的罵名,我們不難發現,在“忠”這點上,美國和有著相似的看法。
下面,就讓我們從一名NBA球星生涯所效力的球隊入手,來深入剖析這一話題。
絕對核心未必絕對忠誠
截至到2011年,史上一共有3458名NBA球員,他們在職業生涯中效力的球隊數量平均為2.51支,代表一支球隊打球的賽季平均為2.21次。看起來比較正常,但接下去的數據就讓人覺得有些詭異。
在所有場均上場時間不到12分鐘的球員里,職業生涯效力的球隊數平均為1.69支。
在所有場均上場時間在12分鐘到20分鐘的球員里,職業生涯效力的球隊數平均為2.98支。
在所有場均上場時間在20分鐘到25分鐘的球員里,職業生涯效力的球隊數平均為3.30支。
在所有場均上場時間在25分鐘到30分鐘的球員里,職業生涯效力的球隊數平均為3.38支。
在所有場均上場時間超過30分鐘的球員里,職業生涯效力的球隊數平均為2.99支。
上場超過20分鐘的球員,都是各隊的主要輪換球員或是主力,他們在職業生涯中更換東家的比例反而要比那些邊緣球員更加頻繁。難道劇本不應該是邊緣球員為了生存,更頻繁的更換球隊,而主力球員則被各支球隊供著,從一而終麼?
當然,如果我們從NBA的性質等方面細細想來,這種情況的發生也確實有一定的道理。這里先賣個關子,會在後面細細講來。
比較具有諷刺意味的是,美國著名的《體育畫報》曾經統計出世界上21位在一支球隊超過20年的球員,不過遺憾的是,這21位球員沒有一位是NBA球員。一直到上賽季Kobe Bryant退役,他才成為NBA歷史上第一位為一支球隊效力時間達到20年的球員。
雖然Allen Iverson將“忠”紋在了自己的脖子上,但是Kobe卻將“忠”印在了自己心里。
NBA歷史上的11位模範
那麼在NBA中,有哪些球員可以長時間效力一支球隊呢?我們不妨劃定一個範圍,在職業生涯中效力一支球隊達到15年的球員,在NBA歷史上一共有多少?
根據統計,一共有11名球員。
首先要來看的是上古時代76人的雙子星Schayes和Greer,他們倆人都是從費城 76人的前身錫拉丘茲民族隊就開始效力,一直到1963年遷址更名為費城76人後,他們依然在76人效力,兩人的效力時間均為15年。
為一支球隊效力16個賽季的球員有兩人,塞爾提克名宿Havlicek和至今仍效力於馬刺的Tony Parker,他們分別代表塞爾提克和馬刺出戰16個賽季,絕對算得上功勳老臣。不過Parker的職業生涯看起來還會繼續,超越Havlicek也只是時間問題。
Parker為馬刺效力16年
為一支球隊效力17個賽季的球員有一位。Olajuwon曾為火箭效力17個賽季,卻在最後關頭晚節不保,加盟暴龍。雖然大夢和球隊最後關係依然親密,但是終歸不如那些一生只效力於一支球隊的巨星。
Olajuwon在火箭度過了17個賽季
接下來要說的則是Karl Malone和Reggie Miller,這倆人分別為爵士和遛馬打了18個賽季,但是結局卻截然不同。Malone為了總冠軍,職業生涯最後離開爵士加盟湖人,最終竹籃打水一場空,還曝出不少和Kobe妻子之間的小道消息,可謂晚節不保。而Reggie Miller鍾情於遛馬,最終在遛馬退役,用Reggie Miller自己的話來說:“一名國王必然不想離開他的王國。”
Miller將整個職業生涯貢獻給了遛馬
有打18個賽季的,那自然就有打19個賽季,代表一支球隊效力19個賽季的球員有三名:Stockton,鄧肯和Nowitzki。小牛老闆Cuban對Nowitzki有知遇之恩,Nowitzki甘願降薪留隊,也拿到自己夢寐以求的總冠軍,想必在Dirk剩餘的職業生涯中,他不會選擇離開小牛。而且如今Nowitzki已經明確表示要再打一年,那麼2017-2018賽季的例行賽結束後,Nowitzki就將追平Kobe,成為僅有的兩位為一支球隊效力20個賽季的球員。Stockton和鄧肯不僅代表爵士和馬刺打了19個賽季,而且也都是從一而終的典範,兩人在職業生涯中都只效力於一支球隊,哪怕退役之後,也受到了所在城市球隊的愛戴和尊重。
Nowitzki在小牛效力19年
最後一個特殊的人物就是Kobe-Bryant,我們前面已經說過,Kobe是NBA歷史上第一位為一支球隊效力達到20個賽季的球員。也許下個賽季這項紀錄會被Nowitzki追平,但是成為歷史第一忠臣,Kobe依然值得為自己的選擇驕傲。
Kobe在湖人打了20年
有長時間效力於一支球隊的模範,當然也有職業生涯不斷更換球隊的負面典型,讓人詫異的是,這幾名球員的場均數據都還不錯。
1995年的狀元秀Joe Smith,進入NBA後的表現不盡如人意,新秀合同沒結束就被金州勇士掃地出門。16年的職業生涯中,Smith輾轉12支球隊,這位狀元秀的確名不符實。
1992年首輪第4順位的Jim Jackson,他曾是鼎鼎大名的小牛三J之一,卻因為和Kidd搶女人而導致球隊分崩離析。他也曾經有場均25.7分,5.1籃板,3.7助攻的表現,最後卻落得慘淡收場,職業生涯共輾轉12支球隊。
1990年被選中的Tony Massenburg,一直以來都是球隊的絕對替補。雖然在1995-1996賽季打出場均10.0分,6.5籃板的表現,卻是曇花一現。在整個職業生涯中,Massenburg流浪球隊達到12支,不過他最終也擁有一個不短的職業生涯:13年。
1989年進入NBA的Chucky Brown是一名二輪秀,他最好的一個賽季場均得分也未達到兩位數。13年中流浪12支球隊,並不讓人驚訝。
樹挪死人挪活
現在可以來回答文章開始時的那個問題了,為何哪怕是各隊的主力球員,在自己職業生涯中也很少從一而終,屢換東家呢?其實細想起來,原因有下面幾點。
1.為了追求總冠軍而主動更換球隊。一般能做出這種事的都是各隊的重點球員,其中最好的例子就是Durant和James,他們為了總冠軍,離開雷霆和騎士。James已經如願奪冠,而Durant仍在接受考驗。當然,主力球員換隊次數多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那就是主力球員的職業生涯一般比較長,十幾年在一支球隊難免感到乏味,想要換個環境的願望也容易理解。
Durant為追逐總冠軍加盟勇士
2.被球隊交易離開。有些球隊雖然已經將主力陣容磨合成型,但是經過季後賽的考驗之後,發現球隊的上限並不足以奪得總冠軍。於是球隊主動尋求交易隊內球星,俗話說的好:窮極思變,說的就是這個道理。雷霆送走Ibaka,很大程度就是出於這方面的考慮。只不過雷霆沒想到,Durant最終也選擇離開球隊,一下子讓威少成為雷霆的光桿司令。
3.球員的合同本身比較適合成為交易的籌碼。在職業生涯中流浪12支球隊的Massenburg就是這樣的例子,而倒霉蛋里德諾爾更是在一周內連續被交易四次,就是因為他的小合同比較具有交易價值,至於球員本身的價值已經被球隊所忽略。
4.球隊避免更大的奢侈稅開銷。我們知道,NBA的奢侈稅是呈階梯狀遞增的,一旦球隊的薪水超標,帶來的資金壓力非常大。畢竟不是每個老闆都像騎士老闆一樣,為了總冠軍不惜花錢如流水,大多數老闆還是將籃球當做是一場生意,能省錢的地方當然得省。這也就造成每年都有不少球員,因為球隊奢侈稅的原因而被球隊放棄。
5,球員狀態下滑,不再適合球隊需求。這種事情火箭可沒少干,Olajuwon和T-Mac都因為歲數增加,或者傷病過多導致水平下滑,而被火箭放棄。在商言商,這點本沒有錯,但是將曾經的主力這樣棄如敝履,也讓不少人寒心。
6.球員本身水平有限,無法得到球隊的重用,一份一年合同之後,球隊並不願意和球員簽訂新的合同。這種情況下,球員只能離開球隊去尋找新的東家。在這樣的條件下,頻繁換隊也就成為必然。
結語:更換球隊並非球員本願
我們不難發現,球員頻繁換東家,大多數時候並非完全出自球員自身的願望,在很多情況下,是球員的一種無奈之舉。如果能夠一直留在一支球隊,慢慢完善提升自己,何樂而不為。
只可惜,往往事與願違。恐怕等到被掃地出門時,有些球員心里都會一聲長嘆,“我本將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溝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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