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80賽季,NBA才正式引入三分球機制。但在很長一段時間里,別說教練無法接受這種東西,很多球員都沒法接受。
“這(三分球)不是什麼好球,這就是街球!”
帕特·萊利也說:“在那個時代,如果你時刻都想投三分,肯定是你落後兩分,或者落後三分,三分球可以幫你贏得比賽或者能讓你起死回生,這時你才會投幾個三分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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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82賽季,萊利的湖人一共命中了13個三分球。此外,1979-80賽季,NBA每場比賽就投出了2.8次三分。直到1993-94賽季,NBA每場投出三分球數也不超過10次。
球員和教練都不喜歡這玩意。三分球在比賽中又沒戰略地位,自然也沒有人去訓練它。
作為80年代公認最優秀的三分球手,拉里·伯德承認自己除了三分大賽以外,幾乎沒練習過三分球。“很有趣,我甚至從來不練習三分球,我或許只投那麼一兩次。我唯一一次連續投三分是在1988年的全明星三分球大賽前,但每次訓練也投不了100個球。”
所以,NBA一直都在跟這種頑固的傳統作鬥爭。在籃球衛道士眼里,三分球不過是奇技淫巧,是雜耍。把三分球當作主要得分手段無異於異端。但儘管如此,反對三分球的人其實早晚會意識到三分球的威力。因為那道算術題小學生都會算。到了80年代中後期,湖人、塞爾提克都在三分球出手排行榜上名列前茅。
三分球首次引起強烈重視應該是在1994-95賽季。當年,NBA場均三分球出手次數達到15.3次。而那一年的冠軍休士頓火箭隊,打的正是“奧拉朱旺佔據籃下,外圍射手一字排開”的戰術。就是我們常說的一星四射。
進入90年代,優秀三分手——米勒、里奇蒙德、穆林等——已越來越多。到了後喬丹時代,優秀的三分手也越來越多,諸如雷·阿倫、卡特、皮爾斯等。
只是,這個時代三分球還只能說是一項重要的武器,就像戰場上的弓兵一樣,是為了給球隊王牌拉空間,或者在追分時採取的一種手段。
在90年代後期,NBA的外線王牌及三分手依舊有著一定程度的分工。科艾麥卡四大分衛里,只有卡特算得上是優秀的三分手,職業生涯命中率超過37%。雖然,科比名下有單場12個三分的記錄;麥迪也有35秒13分的壯舉。但是,他們的總體三分球命中率依舊不高。
哪怕到了21世紀的頭幾年,詹姆斯、安東尼、韋德及保羅進NBA時都不擅長三分。安東尼作為投籃機器,初期三分命中率徘徊在25%左右,這只能是深層意識形態的原因。在三分球的潘多拉魔盒被打開之前,單打王牌往往負責持球突破,中距離單挑。角色球員及副攻手——諸如萊斯、芬利等——才是投三分拉空間的主要承擔者。這時候,內線得分、持球突破、中距離單打依舊是戰術體系的基礎。
真正讓籃球衛道士恐懼的,是2005年菲尼克太陽掀起的小球風暴。
丹東尼有深厚的厄洲籃球背景,自然沒有什麼傳統的枷鎖,可以肆無忌憚地放浪形骸。而那個時代還是國際球員大量湧入的年代。別說納什、吉諾比利、斯托賈科維奇,就是諾維斯基這種213cm的大個子,三分水平都在NBA處於最頂尖行列。這對於NBA固有的戰術傳統,帶來的衝擊不可謂不大。
太陽隊的7秒進攻追求快速落位,在對手立足未穩時搶出手空間。他們投三分不是為了給內線單打拉開空間,投三分就是戰術的終極目的。在那個還信奉“離籃筐越近得分越容易”的時代,這種打法無異於離經叛道。儘管在此後七八年里,太陽一直被代表傳統的馬刺所蹂躪。但太陽掀起的潮流其實給NBA帶來更深遠的影響。
2005年後,NBA場均出手三分次數一路上升。2005年是15.8次,2013年就首次突破20次了。
這時候,王牌單打手對三分球這項技術再也不能視若無睹。詹姆斯、安東尼、保羅都經過苦練成為合格的三分手。而2007年後,杜蘭特、柯瑞(Stephen Curry)、厄文、里拉德這些球星一進NBA就已掌握了成熟的三分技術了。雖然,聯盟最優秀的的三分球手,依舊是角色球員及副攻手——雷迪克、格林、米德爾頓等——為主。
更重要的是,這十年間老派教練紛紛下課。在聯盟佔據話語權的,諸如科爾、斯波、里弗斯等,都不排斥三分球。而波波維奇一邊說他痛恨三分球,但又承認這是馬刺的重要武器。而對傳統抱殘守缺的教練,基本都已在聯盟失去話語權。在這個時間節點,阻礙三分球大行其道的傳統力量已經基本消失了。
柯瑞現象的產生,可以說是一種合適土壤催生出來的一朵超前於時代的奇葩。一方面,他的三分球空前適應當前的戰術體系。但另一方面,他的技術是超前的。雖然現在優秀三分球手井噴,但沒人像他一樣,能夠在三分線外一米發炮,並且能夠不借助助攻就擁有高命中率。本身,柯瑞掌握著當前其他三分手都沒掌握的獨特秘密。他快速出手,one motion shoot ,55%左右的投籃弧度,結合起來獨一無二。
現在,柯瑞作為這項技術的一個標竿,已經成為萬眾爭相模仿的對象。這將在很大程度推動三分球的發展。
科比、麥蒂、卡特乃至韋德都是所謂的Jordan boy,即看著喬丹長大,模仿他打球長大的球員。
而喬治、詹寧斯們則是所謂的Kobe boy。你知道,一個偉大的球星可以對這項運動產生不可估量的影響力。因為只有大家都在模仿你,日後你的風格才會成為潮流。
在80年代,伯德自稱不喜歡三分球,也不練三分球。而在70年代,胡比·布朗執教ABA時,就因隊里的丹皮爾在快攻2打1時投了一記三分球而叫停了訓練。
但現在,打籃球的孩子都學著柯瑞練三分球,教練都把三分球當作主要的戰術。這才是一項技術發揚光大的土壤和根基。
因為,大眾體育才是職業體育的基礎。上個時代的科比、詹姆斯們都是進了NBA才提高三分球水平。現在,投三分要從娃娃抓起了。
“你走進任何有孩子打球的球館,就會看到他們在投三分球。我幾年前去體育館就看到過這樣的場景。”伯德說。
日後,我們不確定是否有越來越多的柯瑞。但五年十年後,NBA一定會有很多人說自己是看著柯瑞打球長大,是所謂的Curry boy。聯盟的三分球水平,一定會比現在還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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