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1997賽季的NBA,是怎麼樣的?
或許,你的記憶是鯊魚西遊,是喬丹5冠,是96黃金一代初登賽場...
但是,也別忘了,那或許是NBA歷史上最經典、最瘋狂的擺爛賽季。
一共有9支球隊,勝場數不足30場,賽季36勝,勝率只有43.9%的快艇被抬進了季後賽。
按理說,96年才是人才濟濟的年份,從艾弗森到納許、科比、馬布里...怎麼擺爛晚來了一年?
為了鄧肯(Tim Duncan)。
14歲時,鄧肯答應患上癌症的母親,「無論如何也要讀完大學拿到學位證書」,所以沒有去湊96年的熱鬧。
在讀完大四後的1997年才參加選秀大會,否則的話艾弗森大機率不是狀元...
擺爛結果如何?
溫哥華灰熊最拉,14勝68負;
一生驕傲「紅衣主教」奧爾巴赫治下的塞爾提克,同樣「喪心病狂」,球隊只獲得了15場勝仗,波士頓球迷心如明鏡,甚至在球隊輸球之後慶祝...
擺爛大隊還有金塊、費城...
當然,落差感最大的,還得是此前連續7個賽季打進季後賽,前一個賽季還豪取59勝23負、排名西區第二的馬刺,在這個賽季只取得20勝62負的戰績...
客觀原因,是核心傷病。
大衛-羅賓遜只打了6場比賽,埃利奧特打不夠40場就歇了...賽季前半段,波波維奇接過教鞭。
後來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了...
聖安東尼奧以21%的機率抽到了狀元籤,而當時的紅衣主教奧爾巴赫不死心,給馬刺管理層打電話,說綠軍願意用探花秀和6號籤兩個首輪來交換鄧肯。
這,顯然不可能。
大基本功先生沒有辜負馬刺。
第一年就場均21.1分11.9籃板2.5阻攻,並幫助上個賽季戰績僅為20勝62負的馬刺隊提升到了56勝26負,整整多贏了36場。
第二個賽季,他和羅賓遜就帶隊奪冠了。
在馬刺效力的19年里,帶隊連續19年進入季後賽,6進總冠軍賽,5奪總冠軍,公認的歷史第一大前鋒,歷史前10超巨。
他定義和書寫了聖安東尼奧馬刺的一個時代。
馬刺這波操作,稱得上史上最佳擺爛,一定是值得的。
因為有過這樣的成功經驗,所以球迷、媒體人都容易把這樣的標準放在馬刺的又一位狀元郎身上。
沒錯,溫班亞瑪(Victor Wembanyama)。
馬刺12連敗,戰績墊底,很多人開始批評起溫班亞瑪的打球方式、他的效率,更離譜的是,甚至質疑起波波維奇的執教了...
這,也太急了吧。
浮躁這種不健康的心態,或許已經遍佈社會的各個角落,成為現代人的一種通病。
以鄧肯和大衛-羅賓遜的標準,去要求班馬,實在是太不公平了。
人家溫班亞瑪和馬刺都沒指望彼此能取得如此立竿見影的成功,球迷和媒體先急了。
為什麼說不公平?
羅賓遜首登NBA賽場,已經24歲零90天,鄧肯是21歲零189天。
溫班,19歲。
「我們不需要去教他做什麼了,他是一個完成品,是我見過最好的新秀,一定會成為聯盟超級巨星!」
這是NBA當年對石佛的評價。
意思是什麼?他的成熟度太高了,來了球隊就能提供即戰力,不管是從個人能力還是心智,鄧肯都完全做好了準備。
他或許是NBA歷史上最成熟的狀元秀。
強如詹姆斯、杜蘭特,剛進聯盟都得經歷掙扎。
石佛,好傢伙,第二賽季就拿冠軍了,並且總冠軍賽場均27+14奪得FMVP...
溫班亞瑪,他做不到這樣。
從自身來說,一方面,他的身體都還沒有發育完全,技術成熟度也不夠。
另一方面,他是在歐洲的籃球文化下成長起來的孩子,來美國之前,他都不知道NBA世界是這麼樣的,這跟來自維克森林大學的鄧肯是有本質區別的。
歐洲籃球和美國籃球很不一樣,都需要一個適應的過程。
從球隊的角度來說,馬刺隊中又都是年輕人,整個隊伍都不成熟,甚至連個正牌且靠譜的控衛都沒有。
所以,溫班亞瑪需要承擔的工作很多,要承擔更難的主攻責任,就決定著他有更長的培養週期,他更多需要錘煉的技術。
如果把他和霍姆葛倫換個隊,後者做得也不一定有他好。
所以,今天最想表達的一點是,每位新秀的培養週期有區別,不是每位狀元都能像鄧肯那樣即插即用。
精準來說,NBA歷史上只有石佛這麼一位新秀,在第一個賽季就如此成熟。
對待溫班亞瑪,顯然需要更多的耐心。
關於耐心,波波維奇是知道的,他說:
「由於炒作,他會成為眾矢之的。所以我們要在一個環境中建立一個框架,讓他感到舒適,讓他成為維克多。他不是勒布朗、鄧肯、科比或其他任何人。他是維克多,這就是我們想讓他成為的樣子。」
沒必要拔苗助長,別忘了,他只有19歲。
如之前說的,馬刺現階段的目標,是舉全隊之力培養溫班,球可以輸,但狀元必須打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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