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時代和二十年前的區別,不只是打法上的翻天覆地,還體現在球星對權利的過度擁有。
權力和權利是兩個概念,球隊持有者可以交易球隊名單上的任何球員,這叫權力,球員在體系中享有優先開火權,場下可以干涉管理層操作,點名要人,這便叫權利,也可形容為特權。
每個時代都有特權球員,區別在於人數多少,以及權利比重。
二十年前的特權球員,有歐尼爾,有艾佛森,有科比,有KG等,都是赫赫有名的超級巨星。
而來到這個時代,特權球員不再是個別,因為演化成了遍地都是。
以紐約為代表,尼克和籃網令人失望的根源,和引援無關,主因是球星特權過多。
斯普雷維爾只恨生錯了時代,否則他這種二年級便入選一陣的球員,教練哪敢在訓練賽中用言語對其進行管教,早像尼克對待藍豆那般捧在手心,哪怕肆意妄為也是被允許的。
至於籃網,則更是將特權賦予到了極致。
逼宮的逼宮,拒戰的拒戰,最低的出勤率拿最多的薪水,違背職業道德底氣的背後,是籃網管理層對球員過度縱容,以及特權開放太多所種下的因果。
恃寵驕縱,勢熾日甚,當球員認識到無論做什麼事,球隊僅僅只會象徵性懲罰的時候,制度必定亂套,屆時後續行為都只是在亡羊補牢,因為管理層失去了控制球員的權力,沒有權力,那還能能叫管理層嗎,那叫傀儡。
可問題是,現在的NBA,制定規矩的到底是球隊,還是球員呢?
近些年的自由市場,頂薪合同愈來愈多,稍微有點潛力的苗子,動輒就是億元合同伺候。
這倒不是特權,但在某種意義上,可以理解為球隊對球員正在逐漸失控。
越來越多的球星扎堆行為,正在瓦解一人一城的競技信仰,繼而造成大球市處處是球星,小球市哪怕出高價都買不到優質輪換的局面,為了冠軍已經魔怔,開出的都是畸形的花。
這種行為譴責也沒用,所有主動抱團,都是在規章制度中公開運行,只要不存在暗箱操作便是合理行為,很難評判,因為走捷徑本身就沒什麼問題,好比下雨天面前有條漫長的泥濘路,你做為路人,也會選擇搭乘公交車,而不是徑直的踩踏過去。
想要遏止抱團行為產生,削弱特權只是次要,主要還是球星自己得有信仰。
信仰就像個指南針,針要是斷了,方向就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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