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狗”是Beverley為自己起的外號,也是他在這聯盟的立身之本。
何謂瘋狗?鎖定目標,追逐獵物,全力撕咬,至死方休。這樣的球風,被球迷們稱為:“做隊友,愛得要死;做對手,恨不得他去死。”這樣的球員,正適合沉睡多年的灰狼。
他們有天賦,有能力,卻多年被攔在季後賽門外,是他們水平有限,不足以突破桎梏?還是說,他們差了一點血性?無法激發血脈中最原始的鬥志?我更傾向於後者。
這也是灰狼近二十年來的傳統,他們不是菜,而是需要最原生的彪悍來點燃更衣室里漢子們的血性。例如,25年前的KG,5年前的JB,今年的“瘋狗”。
明尼蘇達的天氣是出名的冷,卻被這些漢子的激情,烘托得格外熾熱。附加賽的對手是快艇,曾在去年休賽期,拋棄過Beverley的前東家。
從Beverley口中,我們可以得知,當時快艇管理層認為他“太老了,容易受傷”。而現在,這個“又老又脆”的老將,與他們站上了同樣的競技場,勝者只能有一個。
隨著瘋狗一聲嚎叫,瞬間引爆更衣室。在Beverley的淬煉下,人見人騎的哈士奇、狼崽子,搖身一變,竟然成了面露凶光的群狼。
他們將快艇諸將士團團圍住,進攻,撕咬,取勝,終場哨響,塵埃落定,勝者為木狼,季後賽名額正式鎖定。
他們將在季後賽首輪,對陣風頭正盛的灰熊。狼熊之爭,又是一場大戰。但這一晚,他們只想享受勝利的喜悅。Beverley跳上技術台,高喊:this is my house,引發萬眾狂呼。
Beverley說:這是我今早醒來,就想好的慶祝動作,我知道我們必勝。Beverley站在技術台上,享受萬眾歡呼,腦海里回憶起的,是休賽期剛被送至明尼蘇達,他狂言要帶領球隊殺進季後賽,卻遭受到的百般嘲諷。
如今他做到了,就像他職業生涯一直在做的那樣。球迷對Beverley的評價,大體可以分為兩類:喜歡他的激情,但如果動作再小一點,那就更好了這條瘋狗,除了廢人,還會什麼?除此之外,還有一小部分人會替他辯護:這就是聯盟邊緣球員的生存之道。
回顧一下Beverley的發展史,你可能也會同意這個說法。
很多球迷都以為,黑貝是2012年新秀,實際上,他早在2009年便參加選秀,次輪42順位被選中,卻遭遇連續三年無球可打局面,不得以,前往歐洲,在歐洲不同的聯賽流浪。
那些年,他像在垃圾堆里刨食的瘋狗,直到2012年,火箭隊的一紙底薪,將他帶回NBA,代價是他要用全部身家,付清歐洲聯賽的買斷款。
多年積蓄一朝空,他像2009年一樣,身無分文,來到了美職籃聯賽。被NBA拋棄過一次的人,怎想體驗第二次?他告訴自己,為了留下來,要不擇一切手段。
他成了賽場上最凶悍的存在,隊友愛死了他,對手恨死了他。
他曾在致使威少爺賽季報銷後拒絕道歉,他說:“那只不過是一次正常防守,我沒有故意傷人,但我相信威少這輩子都會記得“瘋狗”這名頭。”
那之後,“瘋狗”一戰成名,至今已有接近十年。對於Beverley來說,擺在面前的是很簡單的選擇題,要麼自己滾出NBA,要麼化身“瘋狗”咬死對手。他選擇了前者,遭受了無數罵聲。但是罵聲再多,總比打不上球好得多。
最後的結局,也如Beverley所說,不論你把他視為“垃圾”或是“瘋狗”,你都記住了他的名字。
不論髒或不髒,這NBA,他留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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