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PN曾在球員速度測試時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2米03的LeBron James和1米83的Chris Paul在場上移動的最快速度都達到了8.94米/秒。而James現在的官方體重是113公斤,當然這是他2014年夏天減重轉型後的成果。在熱火時期充當「組織大前鋒」的他體重曾一度達到118公斤,這個體重和NBA現役一線中鋒相比都毫不遜色。而這個數據是什麼概念呢?這大概是一輛寶馬五系的1/12,速度和力量都有,這就是牛頓力學的問題了。或者換一個問題,一輛排量在125毫升的機車加上一個普通人,力量上就可以達到James的水平了。而同樣的,一個壯小夥騎著一輛排量在125毫升的比賽專用機車並以32公里的時速朝一個普通人開來,嘣一聲撞到你身上;沒錯就是這種感覺!
本賽季NBA有一組數據統計:上賽季球員平均時速大概在6.43公里左右,連跑帶走各類都算。而本賽季NBA球員的平均體重都達到了97公斤。出門隨便找個自行車撞下,大概就是在賽場上閉著眼隨意撞到哪位NBA球員時的感覺,而且別人還沒有加速。
而上文提到的情況是建立在普通人被NBA球員撞到時整體都受力均勻的大前提下,那還不至於要命;因為萬一球員剎住車了,你還有命。而如果局部受力是什麼情況?還記得當年的「猶他雙煞」之一的Karl Malone嗎,號稱「鐵肘」的他速度更不用多說,巔峰期體重曾達到125公斤的他如果膝蓋和肘子迎面向你朝來,那麼祝你在天堂好運。而當年的的「刺客」Isiah Thomas只是挨了一肘腦袋就開了瓢,縫了十幾針。如果你在「郵差」正對面,看他膝蓋以平均30公里的時速奔你而來,想想如果你站在籃下……
(警察說我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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