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BIG 3聯賽火爆異常,很多人買票就是衝著Allen Iverson去的,有Iverson的比賽,場場爆滿。
已年逾不惑、身材略發福、身手也不如往日矯健,破產和離婚等負面新聞時不時傳出,前些日子還鬧出了「失蹤」事件,但這好像並沒影響球迷對他的追捧。Iverson三個字就是一塊金子招牌,他仍具備強大的市場號召力和吸引力,他仍然金光閃閃,一如多年前,所到之處,必然是尖叫、簇擁、鮮花、掌聲!
他仍然是那個能讓球迷為之激動和瘋狂的熱血巨星!
哪怕Iverson在BIG3里有時並不上場,而是履教練之職杵在場邊指揮,球迷依然買他的賬,他們狂熱,他們高亢,他們極盡寵溺之能事──跑不快了,跳不高了,都沒關係,只要還能看見他在球場上奔跑,足矣!現在大家對他的愛,更像是情懷和個人崇拜的疊加,沒辦法,誰叫他是Iverson呢──獨一無二的Iverson,不世出的Iverson!
好像,據大家所知所見,人人都愛他。
而在這長人世界里,巨星林立,並非每一個球星都招人待見!
總有寥寥幾人,身處高峰,帶著一身的魔力,竟然能讓所有人摒棄偏見和敵意去臣服、去膜拜。Iverson就有這樣的本事!
真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被所有人或絕大多數人喜歡的!
Kobe總是被黑打鐵,James總是被黑六步郎,McGrady總是被黑略軟,Garnett總是被黑小動作多。如果硬要雞蛋里挑骨頭,Jordan也並非是完美無缺,他的三分簡直沒眼看!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這世界就是這樣!
可Iverson不,很少有人黑他,他已經被神化成圖騰和信仰。每每他的名字被提及,人們總是崇拜之情溢於言表,從他們或者彈起的身子或者舉起的大拇指就能感受到他們心中已波瀾激盪了,最後常常用略帶顯擺的口氣地說:「Iverson很了不起,他可是我的偶像啊」!
Iverson當然也有很多缺點的,但大家總是格外寬容,自始至終,他都穩坐神龕,光芒萬丈!在美國這個英雄主義氾濫的國家,你討厭Iverson簡直是件不可思議的事情!
那麼,為什麼這個小個子如此迷人?第一,他帥、潮、不羈!不說別的,僅憑Iverson一張棱角分明的臉和一雙清澈如清泉、憂鬱如散不開的迷霧的大眼睛,就足以攻陷無數少男少女的心了!
Jordan,王者氣息濃郁,總是正氣凜然的樣子,而Iverson不同的是,他既英氣逼人,又有混不吝的街頭氣息,像鄰家男孩和江湖浪子的糅合!
由於出身的緣故,形象方面,Iverson是一個極有代表性的美國黑人,他刺青滿身,總是穿得鬆鬆垮垮,喜歡誇張的頭飾及粗大的項鏈,並非常鍾愛嘻哈風,但駕馭得很好,又得益於長相英俊,使他的穿戴不致於落入看似毒販子的俗套!
地壟溝頭一直是他的標誌,而且花樣繁多!2001年整個季後賽,Iverson不光用他富有煽動性的表演轟炸眼球,他的髮型也極具視覺衝擊力,看慣了光頭,平頭,爆炸頭,忽然來了地壟溝,驚豔、耳目一新、眼前一亮!他不是首位留此髮型的球員,但真正讓地壟溝風靡至今並引為潮流,Iverson起到了推波助瀾、發揚光大的作用!另外,能把地壟溝頭留出美感,並與臉型或身型無違和感的也真沒有幾個!
在當年斑斕甚至粗礪的影像里,Iverson一動一顰都是風采,他穿著細肩復古黑色或白色球衣,自臂膀至胳膊處肌肉線條流暢,再加上髮帶,護肘,指套的點綴,又,小腿細長,這麼一組合,襯得他煞是神氣,就像穿一身黃金甲冑,著一襲披風的戰將,風起處,披風飄揚,Iverson威風八面,看一眼傾心,看兩眼深陷!
第二,他打球好看!Iverson crossover 幅度大,速度快,殺傷力獨步天下,無人出其右!球場上的他衝勁與激情並存,他的球風,飄逸、靈動、華麗、寫意、大開大合,而且極具感染力和觀賞性,所以,哪怕看他隨隨便便運球過半場都是一種享受,更別提飛馬揚鞭時的快感了,這也是為什麼後來美國後衛扎堆穿3號的原因!大家對他的經典戰役和過人都耳熟能詳了,暫不贅述!
第三,他是草根,是美國夢的代表,有強烈代入感!一直都說籃球是巨人運動,其實這話是沒錯的,畢竟大多數普通人不都是動輒身高兩米,這意味著矮個子基本是和NBA 絕緣的!Iverson就很矮,而且矮的突兀,但他愣是憑著官方183實際不足180(公分)的身高殺出一片天地,打破了世人的固有觀念!當然,歷史上並不乏優秀的小個子,可他們要麼成就達不到Iverson的高度,要麼影響力不及Iverson深廣!
另外,他夠草根,來自底層,又因種族歧視入過獄,還敢挑站權威,所以他的故事充滿了勵志意味和傳奇色彩!美國人驚嘆,沒想到這小個子身體里蘊藏著這麼巨大的力量!他讓看起來不可能的事變成了可能,美國夢得到了淋漓盡致的體現,同時喚醒了很多人的希望──看,他還沒我高呢,他可以,我應該也可以。所以,Iverson順理成章成了無數小個子和迷途羔羊的精神寄託,他刺激了美國人的活躍神經,全世界也跟著興奮起來,人們喜聞樂見這樣的故事,於是,很自然地,Iverson變成了全世界的精神鴉片!
第四,他個性真實又倔強,內斂而又深沉,最核心的部分是他具有深深的自我認同意識,他一直在做他自己,從未改變,哪怕是錯的,無論是初入聯盟還是黯然退役,他做到了極致!總之,他與眾不同,他很特別!這才是他最有魅力和最最吸引人的地方!
比如──
他堅信生來即主力,拒絕打替補─全明星不打替補,得分王不打替補,奧運會成員不打替補,所以他寧願離開!
媒體說他的一幫朋友都是寄生蟲,但是就沖當初自己在獄中,家中老母被他們照料有嘉的恩情,他仍然感恩在心,並沒和他們斷絕來往!
又有好事者說他穿著打扮像個混混,但他反擊有些人西裝革履,但混蛋依然是混蛋啊!平日里依然穿著大尺碼的衣裳,戴著鋥亮的大金鏈子招搖過市!
他不想成為誰,他只想做Iverson!
而且你也別想讓他規規矩矩地像Jordan那樣穿上西裝大談特談生意經,那不是他!他屬於江湖,他屬於他自己!
他只想做個愛吃糖果,愛畫漫畫的Iverson!
他只想做個不用費力解釋自己到底訓不訓練的Iverson!
他仍然會去酒吧和賭場!
他還會直言不諱,自由表達,不曲意討好誰!
他就像一個實力超群的歌者,無論低吟淺唱還是引吭高歌,無論身處維也納音樂廳,還是街頭一隅,他只唱自己想唱的歌,哪怕聽眾寥寥!
世界上不會再有第二個Iverson了,他的動作、穿著、髮型都可以模仿、延襲、傳承,靈魂不能!
所以,Iverson才那麼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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