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喬丹紀錄片《最後一舞》的結局,公牛隊的老闆萊因斯多夫解釋了當年為什麼會拆散球隊,當時總經理Krause又是怎樣將Pippen送到火箭的呢?一起來看看。
在紀錄片最後一集中,萊茵斯多夫是這樣說的:“如果把Pippen、科爾、Rodman、Harper留在陣中,考慮到他們已經步入生涯晚期,這無疑相當於自殺。他們的市場價會很高,但並不值這麼多錢。所以我們意識到,球隊該進入重建了。我去找了(菲爾)傑克遜,給他歸隊執教的機會,但他說他不想經歷重建,不想執教一支糟糕的隊伍。於是我知道這就是結局了。”
當時,Rodman已經37歲,喬丹35歲,而Pippen也已經33歲,這三人的年齡相加超過了100歲。因此,如果繼續續約這三人無疑是在“自殺”。在這樣的大背景之下,Rodman離開了NBA,做了一段時間的記者,喬丹索性直接退役,而Pippen由於在自己職業生涯前11年並沒有賺到太多錢,因此,他並沒有離開NBA,反而是為自己謀得更大的合同而籌劃。
要知道,1991年的夏天,公牛為了留住Pippen,為他送上了7年1800萬的合同,當時由於Pippen家境情況並不太好,而為了擁有穩定的收入,“老實人”Pippen同意簽下了這份合同,這個數字在當時看來自然是非常龐大的,但是隨著通貨膨脹,球員們的薪水水漲船高。因此,Pippen的薪資到了1997年的時候已經是滑落到公牛隊的第六位,這才有了Pippen推遲腳部手術而不願意為公牛打球的情況。
隨著公牛隊在1998年的夏天完成三連冠之後,公牛隊雖然送走了Pippen,但是他們對Pippen並非無情無義。當時,Krause需要將Pippen送到休士頓,但是缺少一個理由。
因此,Krause對休士頓的管理層說:“這是送給你們一個隨身的禮物”。要知道,在那個時候,Pippen與Krause的關係已經十分惡劣,而Krause這樣說,無疑是想要將Pippen送走並且能夠得到休士頓管理層的信任。
然而,公牛管理層對Pippen並不是無情無義。儘管當年Pippen在公牛效力時的合同十分低廉,但是為了能夠幫Pippen贏得他在職業生涯末期的大合同,公牛選擇先簽後換幫他拿到了5年6720萬美元,算上獎金,最終Pippen在這份合同內拿到超過7700萬美元的薪水。
那個時候,Krause曾在接受採訪的時候這樣說道:““我們真的能夠打破不依靠這些球員和教練來奪冠的事實麼?這只是在滿足我們的虛榮心而已,對於這些為我們效力了很多年並且去努力贏得勝利的球員來說,你會怎樣想呢?”
因此,實際上,如果當時Pippen直接選擇與休士頓簽約,最多只能夠得到4年4500萬美元的合同,在Pippen的合同期結束後,公牛又為Pippen送上一份養老合同,價值兩年1030萬美元。Pippen只為公牛打了23場比賽就宣佈退役。
當時,火箭在用巨額簽下Pippen的時候,當時為了能夠讓球隊重新再奪總冠軍,巴克利選擇了主動降薪。然而,誰也沒有想到的是,當年的火箭竟然成了“冤大頭”,他們用如此高額的薪資簽下Pippen之後,Pippen與巴克利的關係鬧得非常僵,到了第二個賽季,火箭就將Pippen送到了拓荒者。去拓荒者的第一個賽季,Pippen就幫助球隊打進了西區決賽。
事後,Pippen還曾這樣評價休士頓:“他們只看重例行賽的戰績,季後賽無所謂!”
雖然如今距離Pippen簽約休士頓已經過去了20餘年,但是至少公牛管理層對待Pippen並非那麼無情,而Krause也並不是一個大家眼中的“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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