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注定屬於天空!在為戈登“無冕之王”感到可惜的時候,小編想起了一個參加過5次灌籃大賽的飛行者,他就是“雨人”Shawn Kemp。
據說在一次灌籃中,Kemp竟然擦出了火花…… 他這樣形容自己最好的灌籃,“哈……哥們,我最棒的灌籃……絕對是在Alston Lister腦袋上的那個。我叫它‘Lister頭上的水泡’。”他曾在第一時間拿走了喬丹的球——哦,確切地說是扇飛了喬丹的後仰投籃……或許你還記得Rodman是怎麼用防守折磨他的,不過我告訴你,如果你看了1996年的總冠軍賽,你會覺得那是Rodman最恥辱的總冠軍賽,看看他,總是站在Kemp的胯下。
我們在感受來自雨人的壓力,那樣的感受力如果僅僅從視覺上感受的話,只能用暴雨來形容。相比喬丹的優雅,Kemp和Wilkins更為相像,可他的扣更為迅速,最主要的是,那種痛快的感覺,並非能用語言可以形容出來。或者我們可以稱之為高級視覺的感受力。那種來自於內心的吶喊分明已經震耳欲聾,而且生生不息。你不需要記住倒在他手下的那些人,因為他們倒下的方式都是一樣的。你不比去認真清算Kemp到底有多少個私生子,他和毒品還有性到底有多少親密接觸,你要記住的是,他曾是這個世界上,將灌籃演繹得最為痛快的選手。
從來都沒有人能像Kemp那樣,把宣洩和感受,滯空和速度,高度和力量結合得那樣完美。他總是像一隻黑豹一樣,在人群中疾速地劃過,然後用你所有想不到的方式完成雷霆一擊。那種帶有一點變態的、極端的視覺衝擊,應該讓你忘記他在場下干的那些個荒唐可笑的事情,即便是他發福了,他的飛翔也注定成為人們心中的永遠。真正愛Kemp的人不會因為他的女人和大麻而去咒罵他,有他的比賽日子總是過得太快,太快了——幸福和快樂的時光都是催人的刀,從不等人,而且轉瞬即逝。
Kemp之於灌籃,就像水和魚那樣,那是一種本能的需要,Kemp必須那樣去灌籃,他的天性就是如此,他不是在肆虐什麼,也不是在宣告什麼,而是在表達著什麼。而瞬間即永恆在他身上最能體現出來。1996年的總冠軍賽,面對喬丹,Kemp的23.3分和10個籃板可以說明很多,至少他不只是一個扣將。
你無法模仿Kemp,因為他太快了,太霸道了,太疾速了。在所有人都選擇灌籃的年代,在喬丹的年代,在滑翔機的年代,在巴克利的年代,在Wilkins的年代,他們也必須去關注Kemp,只是因為天要下雨,Kemp要灌籃,這就如同是大片一樣,早晚都要上映,而且注定精彩。
他的灌籃似乎也很嚴肅,一點都不做作,一點也不嬌柔,更不是雜耍。他把灌籃當成生命的一部分,在需要表達的時候,他才會毫不猶豫,才會勇往直前。你不能說他只有最劣等低級的趣味和不良嗜好,他確實是墮落的,可也是難以捨去的。“不,太可笑了,我根本不酗酒。可恨的是只要有人傳出什麼消息,其他人就人云亦云了。我還記得那次我打開電視,看到J博士在對我進行評價,‘我希望他沒什麼大問題。’ 我當時想‘我的天!’但我只能承受這一切。 混跡了這麼多年後,我意識到了有時候你只能忍受,然後繼續自己的生活。很艱難,但沒人告訴過我這是件容易事。”
說實話,91年灌籃大賽Kemp的這個罰球線起跳灌籃的姿勢,動作和幅度之迅猛優雅,簡直前所未見,即便是之後的20多年,也沒人能夠像Kemp這麼從罰球線如同雲端奔跑一樣。
他將灌籃的感染力,享受力,和純粹的審美用一種最原始最簡單的方式表達了出來,而且是那樣的迅雷不及掩耳,在所有人都沒有來得及回味的時候,Kemp已經掛在了籃筐上。那是一種對技巧和誇張的極度熱愛,那和炫耀無關,而是一種發自內心的滿足。是的,滿足,這樣的滿足感始終貫穿著Kemp的職業生涯,他灌籃的天賦是與生俱來的,讓人嫉妒得要死的天賦。隕落的只是天賦,而不是他的灌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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