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偶然的機會,Rafer Alston在高中的教練把弟子練習運球的場景拍了下來,並寄給了名不見經傳的球鞋公司AND1,但沒有引起任何注意。1999年,經營不善的AND1卻憑藉這卷錄像帶吸粉無數,成功扭轉了經營上的困難,並從此奠定了街球風格的品牌形象。
高一的Alston曾在面對紐約籃球名校林肯高中的比賽中11分鐘內狂砍18分,被視作比Stephon Marbury更強的紐約控衛,而Marbury本人也承認這一點。不過高三和高四,Alston由於翹課太多一共只打了10場比賽,場均31.9分。
Alston有過很多綽號,最出名的是「Skip 2 My Lou」,簡稱「Skip」。這句話出自兒歌,大概意思可以翻譯成蹦蹦跳跳找夥伴,主要用來形容Alston在街球場上魔性的,蹦蹦跳跳的舞步,國內也有人譯為「跳躍我的靈魂」。在NBA,Alston偶爾會在打高興的時候使用街頭技能,多數被吹走步和翻腕。
Alston的綽號甚至比他的名字知名度更高,在一次聚會上他偶遇Grant Hill,兩人互報姓名後擦肩而過。隨後有人告訴Hill,剛才那個Alston就是「Skip 2 my lou」,Hill一臉驚訝,又專程回去和Alston握手。
1997年,還在弗雷斯諾州立大學的Alston登上了《灌籃》雜誌封面,編輯設計封面時頗具幽默感地在他的照片旁邊寫著大大的黃色「世界最佳控衛」,但在最下面的括號里寫著一行小小的字「你所從沒聽說過的」。
1998年選秀大會上,公鹿在第9順位選中Dirk Nowitzki,第19順位他們希望選Alston或者Tyronn Lue。不過交易隨之而來,小牛用第6順位選中的Robert Traylor交易Nowitzki和19號簽,在小牛的要求下19號簽選的是Pat Garrity。
1998年NBA選秀大會上,Alston被公鹿在總第39順位選中。然而你可能不知道的是,他同時還參加了美國大陸聯盟選秀,被愛達荷奔騰(先發展聯盟)選中。由於NBA停擺,Alston打了17場比賽,場均6.5分與6.2次助攻,投籃命中率僅38.8%。
在某一場街頭籃球比賽中,Alston和一個綽號叫「頭疼」的街球手單挑,結果把對方晃得找不著北。場下起鬨的觀眾也非常會烘托氣氛,他們瘋狂地往球場上扔阿司匹林,意思是給這個頭疼的傢伙吃點藥。
進入NBA後,Alston在公鹿混了三年,基本上沒有什麼出場機會。公鹿主帥George Karl曾面對記者暗諷Alston,他說球隊需要的是一名控衛,而不是一個「馬戲團變戲法的」。
Alston在NBA最要好的朋友是Lamar Odom,小時候倆人經常和Marbury、Artest一起在紐約街頭玩耍。然而Alston和Odom關係最緊密,2003-04賽季倆人都在熱火效力,2009年兩人又會師總冠軍賽。
進入NBA後,Alston被Marbury、Artest、Odom這些兒時好友迅速拉開差距,由於身體單薄,投籃不穩,他生涯命中率只有38.3%,只有兩個賽季命中率超過四成(2002-03賽季,41.5%;2004-05賽季,41.4%)。
Rafer Alston Career Mix - "Mainstr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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