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級巨星才有的交易否決權,這5人全明星都不是,為何人手一份?
大家都知道,NBA中有個“交易否決權”的說法。這個條款是出現在球員合同中的,一般來講,只有超級巨星才有這個待遇,在合同中加上交易否決權。因為交易否決權,意思就是沒有得到我的批准,你不能交易我。試想,這不相當於打工的開始要挾老闆了麼,一般老闆怎麼會容忍這種事情發生。除非球員有超世之才,否則老闆一般不會給出這個對自己運作不利的條款。
所以,NBA歷史上,超級巨星拿到這一條款的,一共只有7人。他們分別是:獨行俠巨星Dirk Nowitzki,熱火巨星Dwyane Wade,湖人隊名宿Kobe Bryant,馬刺名宿Tim Duncan,在騎士效力時的LeBron James,還有在效力尼克時的Carmelo Anthony和灰狼和塞爾提克名宿Kevin Garnett。值得一提的是,LeBron在熱火和湖人都沒有交易否決權,Anthony也只有在尼克時才有這一權利,而Garnett,在灰狼和綠軍都擁有交易否決權。
經記者研究發現交易否決權並非超級巨星的專利。NBA有5個角色球員,甚至連全明星都不是的小人物,卻也曾擁有,或者正在擁有這一特權。那麼這個本該是超級巨星才有的交易否決權,這5人全明星都不是,為何人手一份?
1999年的首輪23號秀,在NBA打了11年,效力過湖人、小牛、勇士三支球隊。這位NBA的邊緣人生涯場均只有5.6分3.1籃板,但是卻在湖人拿到過這一特權。後來Devean George被交易到小牛時,曾想過行使這一特權,小牛也非常有實力,也保證了他的輪換地位,於是德文喬治放棄了這一權利。
還是小牛,Dampier,曾經自封為“西區第二中鋒”的球員,當然了,你也知道他口中的第一中鋒是誰(歐尼爾),這位狂妄之人,在小牛也擁有交易否決權,不得不說當年庫班是真的看走了眼。後來跟火箭打比賽時,姚明見他一次爆他一次,讓這個“西區第二中鋒”顏面掃地。
在火箭時期,Landry是非常不錯的攻擊手,而且在3、4號位上,Landry攻防俱佳。於是火箭在跟Landry談合同的時候,就加入了交易否決權,後來火箭想將他交易到國王時,Landry不想走,但火箭這邊告訴Landry,不走的話,你傷病恢復後很難保證正常輪換,Landry迫於壓力,放棄了這一特權。
Mirotic在公牛時期,竟然也又交易否決權,讓人不敢相信。但是這位仁兄大概是唯一一個不想要這個特權的球員。因為在隊內鬥爭中,Mirotic被隊友Bobby Portis打得面部骨折,非常慘。於是Mirotic只希望早點離開公牛,當然不會否決管理層將他交易到鵜鶘的決定。
本賽季湖人3D球員Pope竟然也有交易否決權。Pope的合同是1年1200萬美金,跟上賽季比已經降薪了,所以湖人看準了要讓他打一個完整賽季,於是就給了這一特權。但是世事難料,賽季中段湖人想要引進Trevor Ariza,於是想用Pope去換。當然太陽老闆叫停了James Jones(太陽總經理),讓他不能把Ariza送到湖人,所以這筆交易沒達成。但是我們回頭來說,Pope願不願意去太陽,也是一個未知數。因為如果Pope強硬一把,不願意走,湖人倒也沒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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