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會有球迷留言說:“哈登這個造犯規的問題,你怎麼看?”
尤其在跟湖人一戰之後,這種留言出現的頻率顯得愈發的高——那場球,哈登拿了50分,獲得了19次罰球的機會。賽中,詹姆斯在防守端出現了背手防守的畫面,連現場解說Chris Webber也直截了當地表達了自己對於一些判罰的不滿。一時間,網路上討論聲四起,一場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例行賽,氛圍突然開始變得古怪起來。
當然,我更喜歡將文章的核心放到比賽中,而非判罰——我並沒有對此做出什麼回應。
那麼問題來了,為什麼事隔這麼久又突然要提這一茬呢?理由很簡單,因為哈登的表現太耀眼了。
過去的五場球,他分別劈落了50分、32分、47分、35分、35分,其中兩場達成大三元,場均得分高達39.8分,在收穫個人表現的同時,也重新將休斯敦火箭拉回了西區前八的行列。
於是乎,“哈登能否連任例行賽MVP”的討論聲又重新回到了人們的視線之中。這種感覺有點像上賽季,哈登在賽場上要風得風,要雨得雨,球隊也在他的率領下顯得格外神勇,看上去一切都在朝著正確的方向前進。
所以,我今天要闡述的主題,其實是——“哈登為什麼這麼難防”。
一個非常重要,也是眾所皆知的原因:火箭給哈登提供的進攻空間非常大。
前兩天,他們剛剛在136比118擊敗華盛頓巫師的比賽中投進了26記三分,創造了NBA歷史單場的三分命中數記錄。賽季至今,他們場均要在三分線外出手41.6次,命中14.4記三分,雖然在效率的展示上他們做的沒那麼好,但勝在量級龐大,也很少有人敢賭火箭的射手群手感冰涼。
這會造成一種情況就是,想要防好火箭的進攻,尤其是三分,就得拉長自己的跑動距離。
像上圖這樣的場面,在火箭的比賽里並不少見,防守人得散的足夠開,才能夠保證他們能用雙腿的速度追上球的傳導,這對於任何一支重視防守的球隊來講,都是一種壓力與考驗。
在這個前提下,哈登所要做的事情就會變得簡單起來——找到對手防守端的弱環,把他單拎出來,一對一狠揍就完事了。
所以,如果你翻看哈登本賽季的出手方式分佈,一定會為之感到震驚:
在他本賽季的所有進攻回合中,單打這一項佔比達到了驚人的45%,賽季至今,他一共打了28場球,卻用單打的方式終結了382個回合,這是個什麼概念呢?排在哈登身後,位居聯盟第2的是John Wall,一共打了30場球,比哈登多2場,單打了177個回合,還不到哈登一半。
這個單打頻率很瘋狂,但也的確是簡單粗暴就能達到效果——他能夠通過單打獲得每回合1.136分的收益,考慮到頻次,當今聯盟沒人能比哈登更擅長拉開單打。
這是火箭人員佈局下留給哈登選擇的必然,但也得益於他個人超強的進攻技藝。
他只有3.8%的出手是接球之後的立刻完成出手的,有超過81.2%的出手是在運球超過3次以後完成的,運球次數在7次以上的出手佔到了52.7%,換言之,哈登的得分幾乎都來自於他個人的發起。這很難不讓人讚嘆他在個人進攻上所展現出來的強大實力。
哈登的單打很難被對手限制。他非常善於在運球調整進攻節奏的過程中,去調動和觀察防守者的重心變化,並在瞬息之間,判斷出自己下一步的方向,以完成空間的牽扯,獲得出手的空當。
經典的時刻,就如上面兩個回合,哈登對於Exum和Rubio的支配一樣,他在出手前利用了大量crossover來調動防守人的重心,在他察覺到防守人的重心出現絲毫偏移之後,就會立刻通過後撤步的方式拉開防守距離完成出手。
沒有人會喜歡單防哈登這樣的球員,因為他無時不刻都在調動著你的防守腳步,而且你還很難通過協防去限制哈登,因為他同樣擅長支配球————由哈登持球單打衍生出來的隊友投籃,每回合能有1.189分入賬,超過了聯盟75%的球員。
所以…這就是哈登難防的全部原因了麼?當然不是,一切拋開罰球談哈登的言論,就跟那些談及哈登就只有造犯規的言論一樣,都是耍流氓。
賽季至今,哈登的場均罰球次數達到了10.8次,聯盟第一,而在最近的5場,他場均能夠在罰球線上出手15次,斬獲13.6分。即便是放大到整個職業生涯,哈登的罰球命中數(5097)也要比他的運動戰進球(4918)多上了179次。
任何時候,製造對手的犯規,站上罰球線,都是哈登最為仰仗的取分手段之一。而且,他真的非常擅長這個。
哈登的突破很有特點,最常見的會有兩種選擇:
一種,當對方貼身嚴防時,他率先起速,倚住防守人,擠過半個防守身位,緊接著,伸直自己的小臂,將自己的球暴露在對手的視線之中,引誘對手下手切球,然後再利用對手的盲目下手,上撩前臂造成對手的犯規。
比如這個回合。
哈登在起速擠開Exum之後,主動將自己的球暴露在對手的視線之中,而當Exum伸出自己左手的瞬間,哈登突然上撩收球起三步,裁判哨響,2+1打成。
如果再極端一點,就會這樣。
哈登持球突破,Adams伸出右臂上前阻攔,哈登收球順勢一撩,就一個打手犯規。
在這些回合里,哈登不僅利用了規則,也利用球員最基本的防守習慣——在防守端,我們總會習慣性地伸出自己手臂試圖擾亂對手是視線和傳球,但在防守哈登的時候,你就得時刻提醒著自己,“你不能將自己的手臂暴露在他的身前”,就像球哥在那天賽後接受採訪時說的那樣“You can‘t touch him”,因為那很有可能會讓你賠上一次犯規。
而另一種,則是哈登非常喜歡在終結球時主動尋求身體對抗。
比如這個回合,哈登直線加速能力遠勝過庫茲馬的防守移動腳步,他是有一個底線進攻空間的,但他並沒有選擇直接越過庫茲馬的防守去挑戰McGee的高度,而是選擇了在庫茲馬防守到位之前突然加速,主動尋找了一個身體對抗,然後出手投籃,從而為自己搏到了一次投籃犯規。
同樣的回合還有這個。
面對熱火的雙人夾擊,哈登在過掉“關門”的瞬間收球上撩,逼迫對手為自己讓開了一條突破路線,致使哈登得到了一次直接衝擊白邊的機會,當換到白邊防守哈登時,他主動加速貼身,在對手起跳之後對抗出手,造成了熱火的犯規,從而站上了罰球線。
不僅如此,哈登還非常善於擴大自己的圓柱體來博取三分線外的犯規——他是這個聯盟里受到三分犯規最多的球員,並且遠勝過第二名。
我們都知道“Miller法則”的存在,即投籃人不能在出手三分時,隨意伸出自己的腳來擴張自己的圓柱體,以此博取站上罰球線的機會。
比如這球,就算是投籃人的進攻犯規。因為按照Love的正常飛行軌跡,他是不會接觸到Morris的身體的,但Morris悄悄伸出的右腳擴大了自己的圓柱體,造成了雙方的肢體接觸,這是不被規則所允許的。
那麼問題來了,哈登的圓柱體擴張是怎麼做到的呢?答案在落地的瞬間。
舉個例子。
哈登在三分線外出手,Hart向前起跳試圖干擾他的出手,按照原本的軌跡,Hart大概會從哈登身體的右側劃過。但是,注意哈登的左腳。在落地的瞬間,他向前探了一步,接著順勢向後傾倒,裁判哨響,3+1達成。
同樣的問題,還出現在了火箭與熱火一戰的關鍵時刻。
哈登在右側三分線外單打Richardson,在運球調整節奏之後,突然後撤一步拔蔥三分。注意兩個細節,一個是Richardson的防守動作,他先向前跳了一步,在並未造成身體接觸的情況下,他又立刻朝右側跳動,試圖避免形成犯規。而另一個,就是哈登的左腳,在落地之前,他向前伸出了自己的左腳,造成了Richardson侵犯圓柱體的情形。裁判哨響,哈登站上罰球線,執行關鍵的三次罰球。
當然,你很難判斷這是哈登有意為之,還是他自身打球的落地習慣本就如此。
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哈登自身擁有的超強攻擊天賦,和他在製造犯規上對防守人造成的無形壓力,一同鑄就了他當下無可比擬的單打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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