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JR-史密斯很可能已經提前打完了在NBA的最後一場比賽,可他的人氣還是居高不下,這賽季試訓湖人的時候很多人都期待他和老詹再次聯手。
但事實就是JR史密斯的狀態可能沒有影片里看起來那麼好,湖人最終沒有留下JR,擋上了JR回NBA的最後一道大門。
他已經快35歲了,在NBA相當於打了14個半賽季,足夠長了。拿到了總冠軍,也拿到過最佳第六人,大風大浪都見過,現在離開也不會有什麼遺憾。
JR史密斯就是那種老天賞飯吃的天賦型球手,他12歲就開始統治萊克伍德少年聯賽,投籃天賦非常出眾。
他從那時起就開始在三分線外一步投超遠三分,在空中手腕輕輕一抖,球就像安裝了定位器一樣空心入筐,引來觀眾一片驚呼。
進入到高中,混亂開始跟隨著JR史密斯,他在高中換了四所學校,最後在聖貝內迪克茨預備學校,JR場均可得27分、6個籃板和5次助攻。
那一年的麥當勞明星賽,JR命中5個三分拿下全場最高的25分,並和Howard共同獲得MVP,隨後他拒絕了北卡的邀請,放棄成為下一個喬丹,選擇進入NBA。
選秀報告當時這樣描述JR:身高1米98,臂展2米08,體重102公斤,站立摸高2米64,185磅臥推5個;禁區四邊折返跑時間為10.93秒,四分之三衝刺時間為3秒21。
JR在二號位的位置上擁有完美的身高和臂展,擁有非常出色的身體素質、彈跳能力,以及柔和的的投籃手感。
他的運球技術同樣也非常不錯,突破和投籃都是頂級的,在高中時期就具備了成為超級巨星的一切要素。
他的缺點包括:高中頻繁更換學校,沒讀大學直接進入NBA,JR的心智、身體和籃球技術都還不夠成熟,還需要繼續培養。
JR是一位十分有個性的球員,這樣強烈的個性具備兩面性,可以讓他成為領袖,但也可能會讓更衣室遇到麻煩。
2004年選秀,天才高中生Howard力壓Okafor成為狀元,JR最終在首輪第18順位被紐奧良黃蜂隊選中。
後來,JR史密斯的天賦大家都看得到,但他的放浪不羈更加被人關注。他飆車、打架鬥毆,在Twitter上吹噓自己和黑幫的故事。
人人都認為JR只不過是個會打球的混蛋而已,直到他在騎士奪冠,那一次JR終於沒有搞砸。他在奪冠後展示自己的全部文身,證明人們對他的看法是錯誤的。
其實外界對你的評價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的內心里清楚,你是一個怎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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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網路